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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郵件被刪除時,其實刪除的郵件會被搬移到 [刪除的郵件] 資料夾。您可以讓郵件保留在該處直止真正被刪除,或您可以設定每次登出時都自動清空 [刪除的郵件] 資料夾。 在 UM@Connect 的預設自動清空 [刪除的郵件] 資料夾的天數是 30 而從 [刪除的郵件] 被刪除的郵件,還可以在 14 內天復原。

復原在 [刪除的郵件] 資料夾中的郵件

  1. https://webmail.um.edu.mo 登入您的 UM@Connect 帳戶。
  2. 在您的電子郵件資料夾清單中,選取 [刪除的郵件] restore_delete_zh_01
  3. 請在需要還原的郵件上以滑鼠右鍵按一下,並按 [移動] > [收件匣] 或 其他您想還原到的資料夾。restore_delete_zh_02

復原不在 [刪除的郵件] 資料夾中的郵件

  1. https://webmail.um.edu.mo 登入您的 UM@Connect 帳戶。
  2. 在您的電子郵件資料夾清單中,按 [刪除的郵件] ,然後按 [復原從此資料夾刪除的項目] 
  3. 選取需要還原的項目,然後按 [還原] 。
    還原了的項目會搬移到它的預設位置。您也可以清除在 [復原的項目] 資料夾中的項目。選取該項目,然後選取 [清除]。如果項目被清除了,是無法可以將其復原。

 

如欲了解更多,請參閱由微軟提供的 復原 Outlook Web App 中刪除的郵件或電子郵件